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洞口县毓兰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

目录

第一部分  单位概况

一、部门职责

二、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单位

第二部分  附表:本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

一、收入支出决算总表

二、收入决算表

三、支出决算表

四、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

五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

六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

七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支出决算表

八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

第三部分  毓兰镇人民政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

一、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

二、收入决算情况说明

三、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
四、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

五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
六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
七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

八、政府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

九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

十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

第四部分  名称解释

第一部分  洞口县毓兰镇人民政府概况

一、部门职责

1、促进经济发展。制定实施本乡经济发展规划,指导农村经济发展,推进农业结构调整,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,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;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,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,发展现代农业和二、三产业,促进农民增收。

2、加强社会管理。制定实施本乡社会发展规划,负责抓好义务教育、人口和计划生育、耕地和生态环境保护、民政事务、救灾救助、就业培训、社会保障、劳动关系协调和新型合作医疗实施等工作。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。依法履行上级赋予的监督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,配合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做好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。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,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。加强对上级部门派驻机构的协调和监督,强化乡镇财政、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,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,完善区域性、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机制。

3、搞好公共服务。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、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,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,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,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,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为“三农”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。

4、维护社会稳定。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,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,强化信访、调解工作,化解农村社会矛盾,维护社会秩序;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,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,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的合法财产权,保障公民人身权利、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。

5、巩固基层政权。加强党的思想建设、组织建设、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,深化党风廉政建设,强化乡人大对乡政府的监督,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,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,充分发挥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。

二、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单位

(一)内设机构设置。洞口县毓兰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包括:人大、政协、党委、政府机关、财政、农业、文化、广播、计育等部门。本单位行政编制人数44人,事业编制人数45人。实有人数109人,其中在职85人,退休24人,差额1人。公务车辆核定编制 1 辆,实有公务车辆 1 辆。

(二)决算单位构成。洞口县毓兰镇人民政府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:洞口县毓兰镇人民政府本级以及人大、政协、党委、政府机关、财政、农业、文化、广播、计育等部门。

第二部分洞口县毓兰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

第三部分  洞口县毓兰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

一、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

2018年决算收入总计为1566.33万元,支出1566.33万元。决算数与2017年对比,基本支出有所增加,主要为宣传,办公开支和扶贫相关支出的增加。

二、收入决算情况说明

本年收入为:财政拨款收入1566.33万元,占比100%

三、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
本年支出为: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8.13万元,占比65%;公共安全支出15万元,占比0.96%;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.24万元,占比0.85%;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76.8万元,占比4.9%;城乡社区支出114.72万元,占比7.3%;农林水事务支出200.02万元,占比12.77%;交通运输支出1.82万元,占比0.13%安全生产监管0.27万元,占比0.02%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万元,占比1.92%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2.33万元,占比3.98%其他支出34万元占比2.17%。共计1566.33万元。

四、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

2018年洞口县毓兰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收入1566.33万元,财政拨款支出1566.33万元,支出有所增加,主要为宣传,办公开支及扶贫工作开支的增加。

五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
(一)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。

2018年洞口县毓兰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1566.33万元,占比100%支出有所增加,主要为宣传,办公开支及扶贫工作开支的增加。

(二)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。

2018年洞口县毓兰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支出情况为: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8.13万元,占比65%;公共安全支出15万元,占比0.96%;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.24万元,占比0.85%;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76.8万元,占比4.9%;城乡社区支出114.72万元,占比7.3%;农林水事务支出200.02万元,占比12.77%;交通运输支出1.82万元,占比0.13%安全生产监管0.27万元,占比0.02%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0万元,占比1.92%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2.33万元,占比3.98%其他支出34万元占比2.17%。共计1566.33万元。

(三)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。

2018年洞口县毓兰镇人民政府预算总收入873.83万元,财政拨款支出1566.33万元。支出多692.5万元,因为实行零级预算,有部分拨款未计入预算中来。

六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
2018年洞口县毓兰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共计1417.6万元,其中:工资福利支出774.01万元,占比54.6%;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51.87万元,占比17.77%;商品和服务支出391.72万元,占比27.63%。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:办公费8.73万元,占比2.23%;印刷费58.84万元,占比15.02%;水电费6.32万元,占比1.61%;差旅费2.99万元,占比0.76%;公车运行7.42万元,占比1.89%;其他交通费用2.1万元,占比0.54%

七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“三公”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

(一)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。

2018年洞口县毓兰镇人民政府“三公”经费总额8.8万元,较上年“三公”经费有所减少,严格执行上级要求,控制“三公”经费支出。

(二)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。

2018年洞口县毓兰镇人民政府“三公”经费总额8.8万元,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7.42万元。

1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.42万元(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,公务用车购置0台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.42万元,公务车辆保有1辆)。

2、因公出国(境)费支出0万元,共组团0个0人次。

3、公务接待费支出1.38万元,公务接待19批196人次。

八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

2018年洞口县毓兰镇人民政府政府性基金收入148.72万元,其中: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10.72万元,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38万元。全年收支平衡。

九、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

2018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,涉及一般公共财政拨款0元,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,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。

十、其他重要事项

(一)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。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1.72万元,比年初预算数175.81万元增加215.91万元,增长(降低)122.81%。主要原因是:因为实行零级预算,有部分支出未计入预算中去。

  (二)政府采购支出情况。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万元。

(三)国有资产占用情况。截至201812 31 日,本部门共有车辆1 辆,其中:一般公务用车1辆。

第四部分  名词解释

 1、运行经费: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,包括办公及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福利费、日常维修费、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、办公用房水电费、办公用房取暖费、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。

 2“三公”经费: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“三公“经费,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(境)费。其中,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;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(含车辆购置税),以及燃料费、维修费、保险费等支出;因公出国(境)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(境)的国际旅费、国外城市间交通费、食宿费等支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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